六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欧洲杯网络平台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机关事务处发布时间:2022-01-19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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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六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六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处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联系(地址:六安市行政中心7号楼304室;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37902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有力指导下,市机关事务处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五公开”,结合后勤工作实际,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变动、规划计划、政策法规、决策制度、意见征集等重点工作信息。及时公开财政资金信息,2021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83.22万元,较上年减少1005.10万元,下降13.79%。2021年六安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50.27万元。全年,我处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总计2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公布申请条件、范围、方式;公开单位受理部门信息,包括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发布申请办理流程、申请表。修订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拓宽单位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度我处未收到公众的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1年,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报送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等16项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实行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完善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为公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对照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第一时间动态调整相关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高标准维护单位门户网,持续扩大对外宣传影响力,坚持维护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两大平台,及时发布政务资讯和各类权威信息。指定办公室工作人员专人负责,定期发布资讯,排除故障,解决问题。全年政务微博更新328条、政务微信更新277条。

(五)监督和保障情况。根据工作分工调整,及时更新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职人员,充实队伍力量;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处主要领导主动过问,分管领导协调督办;每季度结合测评反馈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销号,不断完善各项工作细节;持续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保障工作持续稳定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都是非专业人员,缺乏专业性,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另外,信息公开不够及时规范,规范性、时效性不够强。

针对以上问题,编制政务公开任务分工表,厘清工作职责。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安排专人进行排查,对接业务科室及时补充缺项信息,并明确要求“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工作人员通过参加培训,进一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

2021年我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需求相比尚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内容和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21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提高业务人员专业化水平。定期不定期组织专业性培训,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与市政务公开办统一开展的业务培训,通过加大对经办人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经办人的业务水平。

二是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对照市政务公开办有关要求,对不足之处逐一整改完善,积极配合信息公开考核工作,按月、按季度完成政府公开信息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完善对外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客观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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