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关于印发《党组织工作制度》等制度的通知-欧洲杯网络平台
字号:
各科室、直属单位:
经处党组会议研究,现将重新修订的《党组织工作制度》《六安市行政中心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市行政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六安市委市政府机关安全保卫处档案管理制度》《六安市委市政府机关安全保卫处员额内聘用人员管理规定》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六安机关事务管理处
2021年6月5日
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党总支工作制度。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支部内的重大决定、重大问题。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具体指导、监督考核党支部的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
二、党支部工作制度。党支部在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执行上级组织决议、决定,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关心党员生活,密切联系群众,注意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每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支部学习会每月1次。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课每季度上1次。 “三会一课”应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由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签到。
四、主题党日制度。坚持好每月1次的主题党日,党支部可以以主题党日为载体,统筹开展“三会一课”、服务群众、民主议事、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等活动。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确定主题,党总支委员班子比照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遇有规定需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应专门召开民主生活会。
六、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必须突出政治性,重点解决政治、思想、作风上存在的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1次,可结合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预备党员同正式党员一样参加民主评议,不予评定等次。
八、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九、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积极参加学习讨论,汇报思想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十、党内选举制度。党总支和党支部一般每届任期3年,如需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党内选举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
十一、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按照中组部规定的5个阶段、25个步骤发展党员。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按照“一事一记”的原则,将党员基本信息、培养、考察、公示、票决等重要情况准确记录在册。
十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经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监督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十三、创先争优制度。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与每年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相结合,与上级党组织规定表彰工作相结合。
十四、党费交纳和管理制度。共产党员应按期交纳党费。新入党的党员,应在市直工委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党费以党支部为单位收缴至党总支汇总后,足额缴至市直工委,党总支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交纳情况。
六安市行政中心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
为高效、有序的应对市行政中心发生的各类突发性事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确保机关高效、安全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市行政中心地形、建筑结构特点和六安市社会治安等相关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本着“健全机制、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维护稳定、确保市行政中心机关办公秩序正常、安全”的工作原则,迅速出击,果断处置。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市机关事务处成立“突发性事件应急领导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市机关保卫处程华清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组下设指挥、宣传、保障3个组。
(一)领导组:
组 长:吴 宏
成 员:许志敏 程华清 曹 俊
(1)指挥组:组 长:程华清
成 员:曾庆彬 闫 锋
(2)宣传组:组 长:许志敏
成 员:刘 飞
(3)保障组:组 长:曹 俊
成 员:张之林 张赛杰
(二)工作职责
1、领导组职责
(1)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事态、态势、发展情况,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
(2)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发布紧急疏散和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3)及时向现场派出指挥组,并确定现场负责人;
(4)掌控事态搜集上报有关情况信息,及时作出处置决定;
(5)全权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指挥,调动和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参与处置;
(6)决定对有关区域实行现场管制和交通管制;
(7)组织开展善后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对在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和单位处理意见,对立功人员的奖励建议。
2、指挥组职责
(1)执行处突发性事件应急领导组的决定,组织、协调、处置市行政中心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2)适时修订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预案演练;
(3)按照领导指示,根据事态发布启动《预案》处置决定,指挥督促各类人员到达位置,履行职责;
(4)收集、分析相关信息,报送处突发性事件应急领导组,根据事态和领导指示精神适时调整部署;
(5)现场参与处置人员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防止出现处置不当,引发更大的矛盾,造成不应有损失;
(6)积极为领导出谋并提出合理建议,同时做好处置现场领导同志的安保工作;
(7)组织抢救在各类事故(事件)中的受伤人员及其重要物资;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进行紧急救援、抢险和处理工作,并随时向领导组报告事故原因、救援、抢险和处理工作情况。
3、宣传组职责
(1)掌握各类事故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动态信息,随时向处突发性事件应急领导组报告事故现场情况,协助现场指挥组开展工作;
(2)配合有关单位进行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并按要求报送和发布相关信息;
(3)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4)实时记录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起草有关上报文字材料;
(5)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4、保障组职责
(1)根据现场需要,备足所需救援物资,保证救援物资的供应;
(2)为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各类后勤保障;
(3)抢救受伤人员,安置疏散出的物资;
(4)及时疏散易燃易爆物品、贵重物品、贵重设备、重要文件、资料等,进行妥善保管。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
三、情况设想及处置措施
(一)处置原则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市领导同志的指示,在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和指挥下,迅速出击,果断处置,不留后患。
(二)组织领导
市行政中心处置突发性事件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机关保卫处,市机关保卫处处长负责日常工作;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启动后,处突发性事件应急领导组成员迅速到达指挥位置,领导组办公场所设在市机关保卫处监控中心。
(三)情况处置
1.市行政中心门前发生群体上访事件
第一步:门岗保安和值班队长在执勤和值班过程中,要认真负责,注意观察和发现情况。一旦发现群众向市行政中心门前聚集时,值班队长要主动了解情况,搜集信息并及时向市机关保卫处值班领导报告。
第二步:市机关保卫处值班领导接到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确认是群体上访后及时向市机关保卫处处长报告,并同时与市信访、公安、应急部门联系,通报相关信息和情况;在此基础上加强门卫值班力量,市机关保卫处应急分队迅速到达事发地点集合,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第三步:市机关保卫处处长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确认情况后,根据事态发展及时向处突发性事件应急领导组组长报告,经同意后,宣布启动处置预案,并按预案通知各类人员进入状态,开始履行各自职责。
第四步:在现场指挥组的指导下,一是协助信访和接访单位做好先期处置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二是文明执勤防止冲击机关;三是通知各门岗加强进出车辆和人员管理,防止上访人员从其余入口进入机关。
第五步:处置结束后,宣传组负责搜集整理相关情况,做好记录、信息报送和情况报告。
2.群体上访群众在少数人蛊惑下冲击机关
群体上访群众情绪激动,矛盾激化,在少数人蛊惑下有冲击机关的迹象或苗头时,现场指挥组要迅速发出预警信号,市机关保卫处要根据事态迅速调整布置,加强领导办公场所和驻地守护,重点部位加强警卫。
第一步:迅速将情况和事态准确向处突发性事件应急领导组报告,按领导指示迅速作出反应,调整部署。
第二步:通知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组团和领导驻地值班人员,关闭通道,禁止一切外来人员进入;通知机要、档案等重点单位加强防范;机房、配电房等重点部位派人重点值守,严防破坏。
第三步:群体上访人员冲到机关后,迅速集合值班人员,调动机动力量坚决将其堵在门外,不让其进入办公场所和办公室。
第四步:各类人员按现场指挥组的统一指挥,协助公安、信访和接访责任单位做好群众工作,监控室和宣传组做好录像、情况信息收集工作,劝其自动离开机关。
第五步:发现有打、砸、抢迹象和苗头要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协助公安将事态扼制在萌芽状态。
第六步:处置结束后,宣传组要及时搜集情况,整理资料,做好记录,按要求报送信息和情况报告。
3.发现骚乱和重大治安事件
市行政中心发生群体上访、群众情绪激动,冲击机关,在少数人和不法分子蛊惑下,有打、砸、抢、骚乱迹象时,现场指挥组要及时、准确将情况和事态向处突发性事件应急领导组报告,按照领导指示,果断决策、定下决心、果断处置。
第一步:市机关保卫处在指挥组的指挥下迅速调整布置,确保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不受不法侵害,确保领导办公场所、住地和重点部位不受不法破坏,确保领导机关工作人员和重点部位安全。
第二步:按领导指示和要求,迅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车辆有序撤离骚乱现场。
第三步: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和事态态势,并准确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保障。
第四步:按照要求保护处置现场市领导安全,保护重要场所、资料、文件、设备安全。
第五步:事态平息后,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和相关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第六步:准确搜集情况,做好记录、上报信息和情况报告。
4.市行政中心发生火灾
市行政中心发生火灾时,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报告市机关保卫处值班领导,处值班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火势作出正确判断,定下决心,果断处置。
第一步:及时准确将情况和火势向市机关保卫处处长报告,并及时拨打“119”报警;根据现场情况判断是用电引起的火灾,还是一般性火灾,如果需要停电立即通知市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
第二步:市机关保卫处值班领导要迅速组织值班保安利用现有的灭火器材灭火。市机关保卫处处长立即到场,根据现场情况和火势,即刻向市机关事务处领导报告,根据市机关事务处领导指示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各类人员迅速到位履行职责。
第三步:通知门卫值班人员引导消防官兵第一时间带到火灾现场,参与灭火。
第四步:视情通知并组织人员撤离,抢救文件、资料和财产。
第五步:火灾扑灭后,协助消防和有关部门,查明火灾原因,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第六步:搜集整理相关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上报相关信息和情况报告。
5.市行政中心发生爆炸等破坏性事件
市行政中心发生爆炸破坏性事件时,市机关保卫处处长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初步勘察情况,并将情况向处突发性事件应急领导组汇报,根据市机关事务处领导指示启动预案,通知各类人员进入位置、履行职责。
第一步:迅速拨打110报警,向公安机关报告情况,同时拨打119和120,根据现场情况先组织人员抢救伤员、扑灭火灾。
第二步:组织值班保安封锁现场,控制嫌疑人,组织人员撤离现场,控制闲杂人员和围观人员进入现场。
第三步:通知门卫值班保安做好引导工作,迅速将公安、消防和120急救人员带到现场,开展救援灭火和调查工作。
第四步:协助公安、消防等调查事件原因,评估损失。
第五步: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第六步:搜集整理事件发生、发展和处理相关情况及信息,做好记录,上报有关信息和情况报告。
6.发生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应急处置
市机关事务处办公室平时注意紧密关注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预报,平时加强天气情报搜集,提高警惕,加强对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可能造成的灾害的预判性;接到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等相关部门通知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第一步:市机关保卫处、市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要第一时间对工作范围内可能存在的隐患点开展排查、提前处置,确保市行政中心财产安全和秩序稳定。
第二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告知属地各部门单位做好应急、预防、处置工作。
第三步:加强应急值守,认真落实带、值班制度;严格落实请示汇报制度,值班人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相关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处置。
第四步:做好雨雪冰冻天气等极端天气处置及善后工作。
第五步:搜集整理事件发生、发展和处理相关情况及信息,做好记录,上报有关信息和情况报告。
四、通讯联络
(一)领导组办公室电话:3379909
(二)相关人员欧洲杯网络平台的联系方式
姓 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吴 宏 |
3370598 |
18805640061 |
许志敏 |
3379828 |
17705647292 |
程华清 |
3379909 |
17705649322 |
曹 俊 |
3379628 |
13705648075 |
曾庆彬 |
3379380 |
17705646600 |
刘 飞 |
3379022 |
17705641717 |
闫 锋 |
3379031 |
13605646888 |
张之林 |
3370605 |
18805643206 |
陈明东 |
3379817 |
13805647643 |
张赛杰 |
3381959 |
17705640360 |
张成异 |
3379119 |
13733013875 |
张红雷 |
3379709 |
13905643647 |
五、要求
(一)高度重视。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各级领导和机关要高度重视,要居安思危、高度戒备,克服麻痹思想,要从思想上、组织上、方案上、物质上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准备。
(二)加强演练。要经常组织演练,通过演练检验方案制定是否科学,处置是否得当,提高组织者组织指挥水平,使参与者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程序,提高大家防范意识和避灾能力。
(三)严格制度。处各科室、直属单位严格值班制度,各类值班人员要在职在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人员要遵守各项制度,严禁脱岗、迟到早退、喝酒,严禁不按程序擅自处理问题。带班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要定时、不定时检查值班人员在岗和履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联络畅通。各类人员要保持通信畅通,在遇有突发情况时能联络上,确保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五)严肃纪律。各类工作人员平时要认真遵守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应急处突时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平时值班不认真履职尽责,延报、误报、漏报情况,导致事态扩大,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应急处置中不服从安排、不听从指挥,擅自离岗、脱岗,不作为或乱作为的要严肃处理。
六、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市行政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领导组织
成立市行政中心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 宏
副组长:程华清
市行政中心内市直单位和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二、防火责任制
(一)市行政中心内市直单位和部门的防火工作,要坚持贯彻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责任人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管理好本单位区域、楼层、办公室的防火安全、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学习。
(二)市行政中心消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由公安、消防、市机关保卫处负责。
(三)市行政中心内的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添加消防器材(包括报警系统、供水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由市机关保卫处负责。
(四)市行政中心内电力配电间、弱电机房、电脑机房、车库、空调机房防火由市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负责日常监管;储藏室、财务室、档案室、资料室、文印室、监控室防火由各主管部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三、火灾预防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定期组织保安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全体保安的消防安全意识。
2、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4、消防控制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
(二)逐级消防检查制度
l、市行政中心消防检查:
(1)由市机关保卫处组织实施。
(2)市机关保卫处每日对市行政中心进行防火巡查,巡查内容以预防为中心,重点查下班时间离开办公室不随手关门、不关灯、电器等火险隐患;不定期对市行政中心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
(3)节假日、市级重大活动,由市机关事务处牵头,邀请市消防、公安有关部门,对重点要害部位要进行有重点的、专项性的防火安全检查。
(4)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不安全因素要进行登记,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检查人员在记录上签名,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整改。重大问题或牵涉其他部门、单位的火险隐患,及时向市机关事务处领导汇报。
2、部门、单位消防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人,按要求定期组织对本部门、本单位进行防火自查。自查的重点是:消防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消防器材完好率情况,以及其它有关消防安全的情况,发现隐患及时与市机关保卫处联系。
3、消防巡查员检查:
(1)市机关保卫处落实消防巡查员,负责每日对行政中心进行防火检查,实行昼夜巡查和消防监控值班制度。
(2)检查内容:市行政中心安全用电用火情况;易燃易爆物品违章入院、入库情况;消防器材设施情况;火险隐患等有关消防安全的情况。
(3)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并督促整改。发现火灾火情,立即报警(电话119),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控制火势蔓延。
(4)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队长报告。
(三)火源管理制度
1、市行政中心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废纸杂物等。禁止擅自动用明火。
2、市行政中心内因建设、维修动火用气(乙炔),须经市机关事务处批准,市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现场勘察,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使用。
3、机关食堂用电用火按照有关消防制度执行。
(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市行政中心内的电气、线路设施由市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并保证线路完好安全。
2、办公室内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市机关事务处批准同意后统一布设专用线路,方可使用。
3、市行政中心因建设、维修需用电焊或架设临时线路,须经市机关事务处同意,由专业部门负责架设,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禁止私自拉接电源。
4、严禁一灯多用,一插座多用,造成线路超负荷运行。
5、各单位下班后,应关闭电源。
6、严禁电动车在办公区域和地下车库充电。
(五)机关车库防火管理制度
1、严禁桶装汽油、液化气钢瓶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库区存放和车内存放。
2、库区内禁止烟火和明火作业。
3、严禁车辆边倒油边发动和直流供油。
4、进入架空层、地下车库的车辆,必须在指定的车位上停放。
5、漏油(燃油)故障的车辆,未经修复不得进入地下车库停放。
6、车入库停放好后,驾驶员要认真进行检查,有否漏油现象、是否关闭电源等,锁好车门,方可离开。
(六)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消防控制设备出现火灾报警后,控制中心值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赴报警位置查清报警原因,如属设备误报,按照规范操作程序处置;如有火情,应立即报告值班队长和处值班领导组织人员按照应急预案灭火并视情拨打119火灾报警电话。
(七)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专业维保公司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专业维保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市机关保卫处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4)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材进行普查并按规定更换。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上报市机关保卫处领导并立即补充。
(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单位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2、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欧洲杯网络平台的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报主管部门。
3、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部门。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体保安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火灾的部门要迅速、如实向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造成的损失。
2、发生火灾事故后,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改进措施不放过。
3、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建议所在部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赔偿损失等处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触犯《刑法》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四、市行政中心火警(火灾)处置程序
(一)指挥:现场职务最高人员为指挥员。
(二)报警:发现火灾、爆炸事故时,出事地点楼层工作人员应立即按下现场附近的手动报警按钮,及时向值班队长报告并视情拨打“119”火灾报警电话。同时利用现场就近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并关闭现场通向安全出口的防火门。
(三)组织实施:
1、市机关保卫处接到火灾报警后立即指派安保人员到路口引导消防车,保持路面畅通,及时组织现场工作人员疏散,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切断危险电源,视情况通知“120”急救赶赴火场,做好抢救受伤人员准备工作;立即调集保安及相关人员投入灭火抢险,当公安消防人员到达后准确告知火灾情况,配合公安消防队指挥灭火。市机关保卫处除值班人员,其他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维持秩序,加强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并负责火灾现场及周围的安全保卫,对危险区域布置警戒,对现场抢救出的人、财、物进行管理和疏散,预防破坏、哄抢、盗窃等事件的发生。
2、现场各救援小组应在市行政中心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各司其职。指挥组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抢险救灾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险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供电照明、运输工具、食品衣物等灭火工作所需的各种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同时带全抢修及破门工具集结待命,随时准备应急。配合各部门清点疏散人员,如发现还有人员未撤出,应立即报告指挥组采取抢救措施。
4、宣传小组要根据现场情况向上级随时报告,在没有足够的安全措施下,严禁人员进入火灾现场。火灾扑救完成后,要组织人员现场看守(不得破坏现场),防止余火复燃。全体在场人员都有义务参加救火。各类无关人员均应离开现场,以防止妨碍救火人员出入。
(四)火灾扑灭后由市消防支队和市行政中心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奖励与处罚
市行政中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安全。对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表彰;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六安市委市政府机关安全保卫处
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市机关保卫处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以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制度
1.成立处档案管理工作小组,由处主管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安排2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日常工作。
2.各种档案按类别要求,由档案员整理,按有关规定装订并移送处档案室统一保管。
3.各种档案的文字书写,必须用蓝黑或黑墨水书写,禁用其它笔书写。
4.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时,均应在档案室按有关要求借阅。
5.档案要做到安全保管,定期检查,积极创造档案保管条件,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经常通风。
6.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电器。
二、档案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
1.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及证书、牌匾等实物档案,均属归档范围。
2.档案的保管期限的种类分为永久和定期。凡有长远保存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对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长期和短期。
(二)归档时间
实行年度归档制度: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证书、牌匾等材料一律在次年第一季度内,登记存档移交市机关事务处档案室统一保管。
(三)归档要求
1.需归档的各类文件、资料,应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图号正确,签署完整,装订整齐。
2.移交档案时,档案员要当面清点、核对,不符合要求退回重新整理,符合要求要签发注明相关事项的回执,并在档案交接册上填记移交内容。
3.归档的同一档案原则上不少于两份,个别的可根据需要和有关规定确定归档份数。
三、档案的保管
1.所有档案须由指定档案员管理,档案员应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
2.档案资料要采用科学方法管理,各类档案要实行集体保管,分类整理,单独存放。要做好案卷排列和编制案卷目录工作,按短期、长期和永久保管期限分别管理。
3.对档案的调进、移出等变化要做好登记,经常清点核对,定期检查,对损坏的档案要及时进行复制修补,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对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5.应做好档案的防尘、防潮、防霉、防虫、防火和防盗等保护工作。
四、档案的查阅、借阅和复印
1.处内人员查阅档案须经处分管领导批准,一般只允许查阅其工作范围内的档案。处外人员须持单位介绍信,注明经办人的身份和查阅目的,经处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2.档案原件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处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严格办理借阅和归还手续,借阅者及档案管理人员均应签署姓名及借阅与归还日期。
3.借阅档案人员必须当面清点卷(份)数,并在登记簿上签字,归还时,经档案员检查无误后,在登记簿上注销。
4.借阅档案应及时归还,一般不超过3天,如需延长借阅时间,应办理续借手续。
5.借、查人员应爱护档案,并确保其安全,不准在文件材料上作任何标记,不得损坏档案。不经批准,不准擅自抄录、拍照、复印或翻印。
五、档案的鉴定、销毁制度
1.档案鉴定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在文件的存、毁难以确定时,要坚持“保存从宽,销毁从严”的原则,防止把有价值的文件销毁。
2.档案的销毁应经过严格鉴定,确已失去价值的档案,经处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3.建立销毁档案登记表,对拟销毁的档案进行登记。
4.档案销毁现场应有两人以上监督,严禁私自销毁档案。
六安市委市政府机关安全保卫处
员额内聘用人员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安保队伍建设,明确安保人员工作职责,规范安保人员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依据劳动法、市员额内聘用人员相关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市机关保卫处工作实际,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工作职责
(一)总责
维护市行政中心、市档案馆正常工作、交通和生活秩序,确保市行政中心、市档案馆安全,维护市行政中心和市信访局信访秩序。
一是负责外来人员、车辆的管理登记。外来人员、车辆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首先要问明来意,并与接待单位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无有效证件或接待单位不予接待的,禁止进入。营销、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市行政中心;上班时间收废旧物品人员不允许进出市行政中心,下班后,值班人员接到有关单位联系电话后方可放行;携带较大件物品进出或搬运办公用具出门的,值班人员必须与外运单位联系确认,并经查验无误后方可放行。夜间或节假日、休息日各执勤点要加强值班执勤巡逻工作,严格交接班、巡逻、清楼工作,加强对进出车辆和人员管理。
二是做好四防工作。全面做好防火、防盗、防恐、防暴“四防”工作。熟练掌握“四防”知识技能,熟知并熟练使用相关安保设施设备器械。做实做细日常值班、执勤、巡逻、清楼工作,加强对可疑人员和车辆的管控。严防携带各类剧毒、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和持有枪支弹药的人员、车辆出入市行政中心。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值班人员应当立即将其扣留,并报市机关保卫处和公安机关查处。
三是加强市行政中心内车辆管理。督促机动车、非机动车在指定场所有序停放;无出入证或外地车辆必须登记查验后,方可进出市行政中心;对外来办事的车辆要指挥提示驾驶人员不得超速和逆向行驶,进入市行政中心后不准乱放乱停,不准占道;对不服从管理,不听指挥的车辆和人员要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如遇大型会议,由处值班干部、领导和值班队长带专人疏导车辆,确保车辆安全有序停放、交通畅通。
四是协助信访部门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正确处理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的信访事件。个访:安保人员要及时通知市信访局接待;非正常上访:安保人员要协助市信访局、民警劝阻,避免其进入市行政中心,扰乱机关工作秩序;群体信访:安保人员要及时报告市机关保卫处、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并协助市信访、公安民警尽快将上访人员疏导至规定的场所接谈。
(二)共同职责
所有值班执勤人员要严格履行共同职责。
1、自觉遵守市机关保卫处各项管理规定,坚守工作岗位。
2.按规定着装,着装整齐,形象良好,文明执勤。
3.做好值班区域内卫生清扫,确保室内、桌面东西摆放整齐有序,桌、地面无灰尘,室内外地面无生活和工作垃圾。
4.按时清楼锁门,加班人员出入,随到随开。
5.遇有重大问题,要立即上报,不得有误。
6.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7.管理好装备和设施,确保装备和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8.积极完成市机关保卫处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门卫值班人员职责
认真履行共同职责,确保门前秩序有序。
1.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对外来人员和携物外出人员要认真查询、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向处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2.严格询查外来车辆,严禁不明车辆进出市行政中心。
3.严禁任何人和车辆堵塞大门,确保大门畅通无阻。
4.熟悉了解周边情况,确保安全无事故。
5.认真做好市行政中心门前信访“导访”工作,维护市行政中心门前信访秩序。
6.遇有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及时报告并果断处置。
(四)组团值班人员职责
认真履行共同职责,负责责任区的安全,维护责任区内的办公、交通和工作秩序。
1.值班执勤人员要按章办事,严肃认真、灵活机动。
2.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和其它危险品进入办公区。
3.负责进出机关大楼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重点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接待、微笑服务,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4.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对来机关办事,向领导汇报工作的,要及时向领导同志所在单位值班科室或领导同志秘书请示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5.执勤人员须不间断来回巡查,确保安全。
(五)监控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严禁空岗和违规操作。
2.上岗前应检查各类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全面了解和严密监视监控范围内的安全状况。
3.值班人员必须密切注视监控屏幕和报警控制器,发现可疑问题或火灾信号,及时通知值班保安,同时向处领导报告,并跟踪询问处置结果,做好记录备案。
4.做好监控录像、值班记录和资料保存工作,调阅监控录像及火灾报警记录,须经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提供,并做好现场记录。
5.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6.不准在机房堆放杂物和私人物品,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爱护各类设备、设施,发现人为破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7.不得利用监控室内设施设备连接外网,不得擅自将监控记录私自刻录保存或外传,不得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8.不准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严禁将监控室钥匙转交他人保管,确保监控室安全。
(六)巡逻人员职责
1.按要求着装、佩带标志和装备。
2.熟悉了解市行政中心和市档案馆重点部位的分布情况,做到准确无误。
3.坚持白天和夜间巡逻制度,白天(双休日、节假日)确保每隔半小时巡逻一次,夜间每隔1小时巡逻一次,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4.夜间巡逻人员要保持精力旺盛,做到不脱岗、不漏岗、不误岗,做到领导在与不在、查与不查一个样。
5.重点加强对夜间外来人员的管理,非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市行政中心,对有事需进入市行政中心和办公楼的人员要进行身份查验和证件登记,检查携带物品并做详细记录。
6.加强夜间出入车辆管理,无出入证的车辆夜间不准进入市行政中心,更不能在市行政中心内停放过夜。
(七)档案馆工作职责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保卫处各项规章制度。
2.热情接待查档及来访人员,并按要求履行登记手续。
3.维护好档案馆正常的查档和办公秩序,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
4.加强对档案馆门前广场车辆停放监管力度,发现违停车辆及时劝离,确保档案馆门前交通顺畅。
5.监控室应严密监管档案馆各区域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置。
6.严格落实清楼制度,闭馆后对各区域进行巡查清理,不留死角,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四防”工作。
7.严禁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杜绝一切火灾隐患。
二、工作纪律
1.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市机关保卫处各项管理规定,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不准擅自离岗、脱岗、空岗、漏岗、误岗、睡岗、迟到、早退、在岗不履职。
2.服从管理,听从安排,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填写书面请假报告,履行请假手续。
4.确保做到“三个不准”。不准在值班室内聊天、喧哗,容留外来人员;不准非法搜身或扣押他人合法证件和合法物品;不准外传、议论、泄露机关秘密。
5.严格遵守“六个严禁”。严禁值班前和值班期间饮酒,或休息日过量饮酒;严禁做各类违法乱纪的事或着保安制服在外酗酒、滋事。严禁在市行政中心内或其他场所赌博;严禁滥用、转借保安服装、器械、证件;严禁在市行政中心内滋事或打人、骂人;严禁值班执勤期间打牌、下棋、吃零食、打瞌睡,看电视、看书报、玩手机、看手机小说、看手机视频、炒股、打手机游戏等做与值班执勤工作无关的事。
三、工作要求
(一)仪容仪表
1.安保人员不准理、染怪异发型,不留长发、胡须和纹身,上班时间不允许穿戴首饰和配饰。
2.值班人员应按季节统一着装,按规定配戴标志并保持制服洁净。
3.值班人员应着装整齐,穿深色鞋,站坐端正,不准敞胸露怀,跷二郎腿、翻卷衣袖、裤边等。
(二)岗位姿态
1.站岗时不准吸烟、吃零食、交头接耳等。
2.值班时精神饱满,着装整洁,注意力集中,两眼平视前方,保持严肃状态。
3.站岗时姿态端正,抬头、挺胸、收腹、成立正或跨立姿势,不准有袖手、插手、背手、抱手、叉腰等散漫现象。
4.巡岗时按照齐步走要求行进,手臂前后自然摆动,两人成排、三人成行。
5.站立时不可倚靠墙、柱、桌、椅等,接待来人、来车应用规范手语示意。
6.坐时上体保持正直,坐姿端正,处值班领导进入值班室或经过值班执勤点巡查时,须立即起立成立正姿势。
7.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当众挠痒、挖耳、掏鼻等。
8.不准讲粗话,不以任何借口顶撞、讽刺、挖苦来客和来访人员。
(三)礼节礼貌
1.强化规范、文明、礼貌、热情服务的意识。
2.对待来客、来访者要举止稳重大方,处事礼貌谨慎。
3.与来客、来访者交谈时应讲究礼貌,说话有分寸,语气要温和,回答来客、来访者提的问题做到不随意、不顶撞。
4.接待来客,应面带微笑,使用诸如“您好”、“请问您找谁”、“对不起”、“请息怒”、“不客气”等礼貌语言。
四、工作制度
(一)交接班制度
1.安保人员按规定提前10分钟接班上岗,履行交接班手续(队长交接、门岗交接、组团交接、监控室机房交接),并在值班登记簿上记录交接班时间。
2.交接班时,移交所有装备器具,向下一组值班人员交待在值班过程中需要注意或待处理事项,离岗前要在登记簿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
3.早晨交接班期间,交班人员须到7:20方能离岗,严禁擅自离岗、脱岗、漏岗、空岗等。
4.所有值班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分两班制,各岗位派专人负责,具体时间为:夏季6:30、冬季6:50集合点名晨训,7:30准时上岗;中午换吃饭时间为:11:00—12:30、12:30—14:00;晚上换吃饭时间为:17:00—18:30、18:30—20:00。换班人员没到岗,值班人员不准离开岗位。夜间值班分上半夜和下半夜轮流值班制,上半夜值班时间为:20:00—01:00,下半夜值班时间为01:00—06:30,早晨6点休息人员全部起床开门、整理内务、打扫卫生。
(二)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1.每班交接前必须打扫一次卫生,保持值班室内外卫生洁净。标准要求:铺面平整、被子叠放整齐有形,卫生间无异味,东西摆放整齐有序,窗台、桌、地面无灰尘,室内外地面无生活和工作垃圾。
2.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值班室、各执勤点进行卫生检查评比。评比档次分为好、一般、差三个档次。
3.开展卫生评比活动,处机关干部带队长和部分安保人员,以观摩、学习等形式现场打分,评出“卫生先进”班组。
(三)会议安保制度
1.加强市中心会场及其他会场相关会议安保工作,主要负责会场周边安全、会场内部检查清理、车辆疏导、有序停放等工作,确保会议安全顺利进行。
2.会议原则上分为三类,并按照类别采取相应安保措施。
一类会议:1.市级党代表大会、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市级政治协商会议;2.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参加的大型会议;3.500人以上的会议、讲座、活动等。
二类会议:1.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发文通知的会议;2.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100-500人的会议、讲座、活动等。
三类会议:一般会议。
3.一类会议:处主要领导带队,按照会议方案执行,提前1小时30分钟进入岗位;二类会议:处分管领导带队,抽调4名以上安保人员执勤,提前1小时进入岗位;三类会议:队长带队,抽调2名以上安保人员执勤,提前30分钟进入岗位。
4.未接到正式通知的会议,应加强会议通知信息的传递,主动作为,视情况及时报告,同步安排安保人员前往执勤。主要负责会场外交通、治安秩序,确保交通通畅,确保无信访人员冲击会场和闲杂人员进入会场扰乱秩序。
(四)代换班制度
值班安保人员因事委托休班人员带班或者相互换班,必须提前履行书面代换班手续(注明:事由、时间区间等要素),由代换班双方签字并当日值班队长签字,由大队长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代换班事项。代换班手续统一交送处办公室备案存档。严禁私自代换班。
(五)请销假制度
1.安保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当班执勤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允许请假。
2.确需请假的须提前至少1天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注明:事由、时间区间、依据等要素),经值班队长和大队长2人签字同意后,报处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严禁擅自离岗。归队后要及时向值班队长、大队长销假。
3.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须向值班队长、大队长短信和电话同步报告(注明:事由、时间区间、依据等要素),经值班队长和大队长协商同意后,由值班队长或者大队长报处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审批不通过,必须立即到岗到位。归队后要及时补齐书面请假手续。
4.所有请假手续统一交送处办公室备案存档。请事假累计达7个班及以上的,取消其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5.病假。本人生病,凭医院诊断证明请假;请假超过30天及以上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执行。
6.婚丧假。按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执行,超过规定期限的,按事假处理。
五、奖励与处分
(一)原则
本着奖勤罚懒、提高效益的原则,采取平时考勤考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与纪律处分相结合。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享受市员额内聘用人员奖励的相关待遇。年度考核民主评议测评评分排名后3名者,由处领导亲自组织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给予1个月考察期;考察期结束后再进行民主测评,不合格者坚决予以开除。
(二)奖励
1.年度无违法、无违纪和违反管理制度的,长期在岗在位,爱岗敬业,是年度评先评优的必要条件。
2.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有突出表现的给予适当奖励,符合立功和劳模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3.为维护机关保卫处形象中作出贡献,积极为安全保卫工作出谋划策,所提建议效果明显,给予适当奖励。
4.奖励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5.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按有关文件执行。
(三)处分
1.员额内聘用人员处分的种类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
2.员额内聘用人员处分的期间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三个月;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
3.受到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
4.员额内聘用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5.记过、开除处分由处办公会议决定。
6.给予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四)处分适用方式
1.受到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处分的,书面检查期间再次违规违纪的,给与警告处分。
2.受到警告处分的,警告处分期间再次违规违纪的,给与记过处分。
3.受到记过处分的,取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4.处分情形发生当日应负监督、管理责任的值班队长,未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视情给予处分。
(五)一般处分情形
1.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一般性违规违纪行为,且思想认识不到位、承认错误态度不诚恳的。
2.警告:睡岗;空岗;漏岗;不服从管理等
3.记过:值班饮酒和饮酒后值班;打架斗殴等
(六)开除处分
员额内聘用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开除处分:
1.受到治安拘留处罚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应聘时弄虚作假,隐瞒身体状况,有隐性病情,不适合岗位工作的。
3.考核年度内3次以上不服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4.在单位内赌博的。
5.严重失职,给机关单位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6.平时表现不良,年终考核不合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市机关保卫处。
七、本管理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