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财务管理制度-欧洲杯网络平台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12-09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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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预算管理制度,一切经费收支必须纳入年度预算,经处党组研究批准后执行。

二、各项经费收支均由财务归口管理,经费支出按承办科室负责人签字、财务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后,按照经费支出额度规定程序报送审批。

三、经费支出审批权限:2000元以下的由处分管财务领导签批;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后,处党组委托单位主要负责人复签。其中,支付财政拨款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缴费、专项经费(按合同约定),支付车管中心车辆保险、加油、维修、驾驶员出差补助及市级接待经费达2万元以上的,向处党组报告。2万元以上的新增项目需经处党组会研究批准后实施。

四、日常经费支出均需通过财政一体化平台授权支付转账结算,单位职工人员垫付资金原则上应使用贷记卡结算。

五、确因特殊公务需要借款的(仅限在编人员),须填写借款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所有借款须在一个月内结算、归还。

六、固定资产购置,先由申请科室报分管资产工作的处领导批准,由资产管理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购置,报销时凭资产申报审批表支付。

七、财务部门要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的核算和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报销规定,出国(境)费用报销必须附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正式发票及费用清单。不得核报任何与公务无关的开支和超标准、计划外发生的费用。

八、车辆维修和使用的财务报销:车辆维修前,应由车管中心对待修车辆的故障进行确定,报车管中心领导同意后,到财政定点单位进行维修。经费报销时须附车辆维修专用发票、维修明细清单。报销停车、洗车和路桥费等,应与出车任务、时间和地点对应,经调度员审核。车管中心要建立车辆维修、加油、保险、etc收费明细档案,及时与财务核对。

九、工作人员出差住宿、伙食补助和乘坐飞机、火车等标准,按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处公务招待由承办科室填写《六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公务接待清单》,报处分管领导同意后向处主要负责人汇报实施。报销时须凭公函、公务接待清单、菜单和发票“四单合一”。

十一、市级接待经费的结算按照《六安市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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